“我叫李洁,来自河北省定州市,我八个月尚在哺乳期的女儿被其奶奶和父亲抢走藏匿至今259天,我想见一眼孩子却求助无门……在和女儿分离的259天里,我每一天都在想我的女儿!” 今年3月22日,打了官司却仍见不到孩子的李洁在微博中写道。王勇和李洁夫妇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双方互不让步开始分居后,两人的婚生女童童随女方一起生活。王勇及其母亲来看望孩子时,从李洁母亲手中将尚在母乳喂养期的童童抱走带回老家抚养,自此之后以各种理由不让李洁探望孩子。 李洁随后提起离婚诉讼未获支持。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洁以监护权纠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勇及其母亲将孩子送回,并由李洁依法继续行使对孩子的监护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王勇和李洁系合法夫妻,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没有证据证实被告未抚养保护好孩子,判决驳回李洁的诉讼请求。李洁不服提起上诉。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保定中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判决被上诉人王勇及其母亲在指定期限内将上诉人李洁与被上诉人王勇的婚生女童童送交李洁,由李洁直接抚养;同时,为保障王勇的合法权益,也对王勇探望权的行使作出了详细具体的判决。据悉,该案中,保定中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处理原则,并依据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婚内监护权的行使作出判决,这在国内尚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