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小面创始人致歉:已中止和外包律所的合作!

六月15

据媒体报道,近日,河南南阳一家“渝见小面”餐饮店被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商标侵权,对方律师称撤诉需赔偿七八千元,“渝见小面”负责人哭诉“我八块钱一碗的面,至少得卖1000碗,1000碗还有成本”。此事随之引发争议。6月13日,“遇见小面”发布关于商标事件的说明,称已第一时间沟通撤销对“渝见小面”的诉讼,并反思商标维权行动的流程。

“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6月15日发布致“渝见小面”的一封信,就“商标风波”致歉。宋奇称,“我们内部也一直在反思,在我们企业文化中,一直强调正直、善良,而今天发生的事情与我们的价值观背道而驰,是我们管理上的重大失误。对此我们承认错误,承担后果,不甩锅,今后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同时,我们已中止和外包律所的合作,并呼吁商标保护工作科学、良性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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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点评:怎么?律师又一次被甩锅了?

从律师的天职来看,维护当事人(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是其根本使命。本案中,律师代理“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并要求“七八千元”赔偿,该诉求绝对是与委托人沟通协商过了,至于是否存在《商标法》第59条关于在先使用、正当使用的豁免条款,以及比例原则,一般是在诉讼进程中查明事实后,再与客户进行沟通,为客户提供最合理、最符合法律精神与商业伦理的解决方案。
律师的专业,是能在委托人的商业利益与社会的公平正义之间找到平衡点,“以诉促谈”只是手段,也无意将中小经营者逼入绝境,律师维护各方当事人权益,也是在法律的“射程”内,守住良知的底线。
律师不仅是法律武器的挥舞者,更是客户商业理性与社会公平之间的守门人,但最终貌似成为了甩锅的替罪羊

来源:最高裁判解析

搜集整理:张捻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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