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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女邻居电话当招嫖信息写公厕,一审被判缓刑赔偿五千余元;当事人:处罚过轻,已上诉
2024年2月起,韩女士频遭陌生来电与社交私信骚扰,内容多为招嫖询价。不堪其扰下,她于同年6月报警。经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盛庄派出所查明,系邻居韩某因邻里矛盾泄愤所为:2024年2月,韩某将韩女士手机号提供给李某,指使其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及微信等方式持续骚扰;同年4月底,韩某又将该号码写在两处公厕隔间内,旁边标注“卖”等字样。2024年6月15日,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韩某因侵...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如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常常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与劳动者解聘,作为弱势一方的劳动者有时甚至不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定原因及程序才能进行,若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承担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本期文章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为中心,汇总相关裁判规则、司法观点,供读者参考。1人民法院案例库1.用人单位以未完成“军...
王炸!最高法批复: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下,退款优先于建工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等
【本文重点】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2023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9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法释〔202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已...
租房遇"凶宅",能否解除合同?
房屋曾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房东隐瞒未告知租客能否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案情简介2025年5月,程某与房东孙某、中介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及居间服务合同》,承租孙某在某小区的一套房屋,月租金4500元,租期3年,押金9000元。程某依约支付了押金及3个月的租金,并正式入住。2025年8月的一天,程某从邻居处得知,该房屋在年前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当日即搬离该房屋。程某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押金并支付搬家等费用...
工伤后才参保,谁来赔偿?
员工入职第二天就受工伤公司两个月后才办理参保这样的“补救”管用吗?案情简介2023年2月初,孔某入职A公司,次日便受工伤,在医院接受治疗至6月底。经鉴定,孔某为十级伤残。2023年6月初,人社部门对孔某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随后孔某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仲裁认为,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劳动者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仲裁请求应当向社保基金管理局申请,故仲裁不予...
法官说法丨放任孩子独自小区骑车,出事后谁来担责?
原告小武于晚间在小区内骑儿童自行车与被告常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致使小武受伤且自行车损坏。事发后,小武及其法定代理人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得到赔偿。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常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骑儿童自行车的小武在小区内主干道发生碰撞一案事实清楚。小武作为一名年仅7岁的未成年人,骑儿童自行车由小道汇入主路时车速较快,致使在主路行驶的常某躲闪不及,并且事故发生时小武...
提前还清车贷,还要向银行缴纳违约金?法院判了!
车贷分期后提前结清,银行按剩余未摊本金9%收取违约金,借款人以条款无效、标准过高诉至法院,能否得到支持?近日,株洲市天元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图源网络 侵删)基本案情2025年2月4日,李四(化名)与某银行分行签订汽车分期借款合同,约定借款46万元、分期60期偿还,按等本等息方式还款;合同明确提前还款违约金按剩余未摊本金9%收取,提前还款申请无法撤销,正常还款满24期提前还款可免收违约金。相关条...
媒体舆论监督是“找茬”吗?
文|胡炜(新京报传媒研究院)近日,《经济参考报》的一篇关于婴幼儿纸尿裤的调查报道引爆舆论。涉事品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先后发声,各方说法相互矛盾,公众焦虑情绪持续发酵。当事件陷入“罗生门”时,有一种声音悄然流传:媒体盯着问题不放,是在刻意挑刺,就是“找茬”。真是这样吗?中国行业报协会于6月23日公开发声,明确支持《经济参考报》的舆论监督行为,并呼吁社会各界支持媒体监督,推动行业规范与治理升级。 0...
派件途中撞到人负全责,公司能向快递员索赔吗?
快递员派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全责公司赔付93万余元后一纸诉状向快递员全额追偿交通事故全责是否等同于法律上的重大过失用人单位赔付后能否向员工追偿基本案情快递员张某与某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某日,张某派送快递途经施工路段,现场围挡占据大半道路,张某驾驶快递三轮车紧贴施工围挡行驶,在行驶过程中与对向驾驶二轮摩托车的罗某发生碰撞引发事故,致罗某、卢某受伤及车辆受损,卢某伤情严重。交警部门...
一家县级法院的不寻常退案:“不排除公安机关有‘远洋捕捞’,趋利执法”之嫌
“从结果或关联上看,渑池县对本案的管辖权都值得商榷,且被害人报案与常情不符,被告人家属提出被害人系公安机关临聘人员、报假案等,经核实报案人于2017年到2018年在渑池县公安局果园派出所干过临时工,结合前述管辖与通常规定不符,不排除公安机关有‘远洋捕捞’,趋利执法之嫌”……2026年4月,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民法院(下称“渑池法院”)在郑权、王镭、刘治国等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的《...
担保遇上“借新还旧”,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
(图源网络侵删)案情简介2021年,赵某向某银行申请200万元经营性贷款,借期1年,孙某及其配偶王某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各方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贷款到期后,赵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无力清偿本息,与银行协商办理借新还旧续贷,并重新签订了借款合同,明确贷款用途为偿还旧贷。原担保人孙某、王某为新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在新的保证合同上签字确认。新贷发放后,银行直接划扣资金结清了赵某的旧贷本息。后续,
典型案例:非本村村民购买农村自建房,购房合同虽然被法院认定无效,但购房者不用归还房屋,法院为什么这么判?
【案情简介】2004年,被告程敏恒在景德镇市珠山区竟成镇老鸦滩原料总厂旁建设私房一栋。2010年12月30日,珠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0)珠民一再初字第01号民事判决,确认该房屋在权利确认、分割前暂由案外人程婷枝、程敏恒、原告程庶明各使用一层。程婷枝是被告程敏恒前妻,程庶明是二人共同子女。2014年1月29日,程敏恒与程婷枝达成协议,程敏恒以12万元买断程婷枝对案涉房屋一楼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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