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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的约定是否还具有约束力
【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八条关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的规定,并不涵盖合同无效情形。所以,当事人一方关于双方签订的合同虽无效但其中清算条款有效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基于此,双方合同中关于迟延付款需要承担违约金责任的约定,也因该合同无效而无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申331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
最高法民一庭:房屋买卖双方为规避国家税费约定五年后办理过户,是否属于“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来源| 最高院民一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90辑房屋买卖双方为规避国家税费未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是否属于“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问:案外人与被执行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为规避国家税费,约定五年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因被执行人与债权人发生纠纷,法院对房屋进行查封。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主张其与被执行人在法院查封案涉房屋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其已经支付全部购房款并占有,非因买...
最高院民一庭:催收公告能否使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债权“起死回生”
本文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文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但当事人受让的债权在《债权转让及催收公告》刊出前已经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新的债权人是否能够因此公告而重新获得胜诉权?答:《民法...
离婚协议:‘净身出户’的4个问答
现实生活中,一方为了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往往让渡自己的财产权利,自愿签下“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然而,一旦办理完离婚手续,签下“净身出户”协议的一方囿于现任配偶的压力或是经济上的困难,有时会以受胁迫或协议对一方显著不公平为由反悔且拒不履行离婚协议。那么,这种反悔有效吗?如果“净身出户”造成当事人生活困难,是否可以申请撤销协议?“净身出户”协议与“忠诚协议”效力是否一样?对此,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
最高法院裁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适用专属管辖的不动产纠纷仅限于“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案涉合同系因房屋买卖引起不动产权属变动,属于因合同关系产生的债权类纠纷,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专属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申1175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
在自己车位上涂鸦物业公司管得着吗
近日,“女子28万元买两车位涂鸦被要求复原”一事引发热议。据公开报道,浙江嘉兴一女子在自己购买的两个车位上进行涂鸦——画上了一些卡通人物。涂鸦前女子与小区物业公司进行了沟通,物业公司告知涂鸦就不保修。女子觉得可以接受,随即着手涂鸦。但涂鸦后却被物业公司要求恢复原样。物业公司称,并未明确告知该女子是否可以涂鸦,目前已经在帮她整改,并会给出一个解决方案。该女子称,恢复原样需要物业公司赔偿损失。对此,网...
张明楷:不得已将横停在面前的车辆撞开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妥善对待维权行为避免助长违法犯罪(节选)二、自力救济行为这里所称的自力救济行为(或私力救济行为),不是从严格意义上而言,而是泛指原本应当通过公权力阻止某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公权力行使的缺失,权利人利用私力阻止违法犯罪,保护合法权益(包括使遭受损害的权利人获得赔偿等)的一切行为。诚然,我国刑法没有规定自力救济行为,但这并不妨碍自力救济成为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广义的超法规的违...
登记在家庭成员个人名下的财产按个人财产还是按家庭共同财产处理?
案情孙某胜系孙某波之子,尚未结婚成家,与父母共同生活,亦未与父母协议分割家庭财产。2019年,孙某波驾车与被告亲属段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段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段某的亲属孙某等四人将孙某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孙某波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孙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停放在孙某波家门口、登记在孙某胜名下的大众轿车一辆,并在孙某波家中收缴现金1万元。孙某胜主张该轿...
首例“居住权”案件宣判:“房子归你,但你也住不了”!
妻子生前立下遗嘱婚前的房子赠与弟弟但丈夫李先生仍可常住但前段时间李先生发现妻弟把房子挂网上出售这会影响自己居住吗?01妻子将房子赠与弟弟许诺丈夫李先生仍可居住2006年,李先生与许女士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062014年1月,患病的许女士立下遗嘱,表示自己过世后,将她和李先生住的房屋赠与其弟许先生,但李先生再婚之前仍可居住其中。2016年初,许女士病逝后,许先生与李先生为许女士遗产对簿公堂。
高院再审明确: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伤残评定三个月后因另一起交通事故死亡的,残疾赔偿金应当按照实际生存年限计算!
敬某占与李某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伤残评定三个月后因另一起交通事故死亡的,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年限应当按照实际生存时间计算案件索引一审: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2020)豫0184民初1485号二审: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01民终9103号再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豫民申1154号裁判要旨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是...
同居不结婚财产与债务怎样分割?一文讲清!
01同居免不了财产的混同,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的共同财产应该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双方的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该财产必须是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二是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应该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都当然的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若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事先有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属于共...
最高法裁定:债务人出具的欠条中载明管辖法院的,是否可视为双方的协议管辖条款?
【裁判要旨】原告主张与被告存在着劳务合同纠纷,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人工费,故本案属于劳务合同纠纷。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劳务费欠条虽载明“该纠纷由××法院管辖”,但该欠条系被告单方出具的对双方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现无其他证据材料用以证明原、被告就协议管辖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故该协议管辖条款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2)最高法民辖110号原告:刘学武,男,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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