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也有失信名单
七月05
在经济纠纷案件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人意味着不能高消费了,不能坐飞机了,甚至可能被判刑。那么你是否知道婚姻登记也有失信名单?
“结婚黄牛”被列入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名单
丁某在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期间,曾先后与4位女性办理了结婚、离婚登记手续,4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均为2至7天不等。
丁某自述,其虽与4位女性先后登记结婚,但并无共同组建家庭、共同生活的目的,仅是将结婚登记作为帮助对方取得购房资格的方式,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均以家庭名义,为这4位女性向相关部门申请了购房证明,在取得购房证明后,遂办理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丁某并无与他人组建家庭共同生活的目的,而将结婚作为“帮助”他人规避房产限购政策、取得购房资格的方式和手段,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和诚实信用,损害了购房等社会公平秩序,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法院向民政局及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将丁某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这个案例不是个例。随着房价暴涨,通过“假结婚、假离婚”来规避限购政策,套取购房资格的事件屡见不鲜;在农村,弟弟达不到法定婚龄,冒用亲哥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事件时有发生;已经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夫妇,事后为了小孩上学不受排挤,双方隐瞒已离婚事实,去民政局以遗失结婚证为由补领结婚证提交给学校等。
此案中,法院引用基本原则裁判,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认定婚姻失信人的范围,从侧面加大了惩戒力度。
什么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名单”?
根据民政部、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1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纳入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系统的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名单。一旦被民政部纳入失信名单,管理期限为5年。
哪些人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的“备忘录”,被列入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主要包括以下4种:
(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
(二)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的;
(三)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的。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本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或登记结婚程序的,但通过使用假证、编造谎言等方法,或违背公序良俗和诚实信用,在民政局骗取结婚登记证书的行为人,将被民政部门列入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名单。
被列入失信名单会带来的后果
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会有四大后果:
第一,限制成为相关从业人员。包括:
1.不能成为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法定代表人;
2.不能成为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认证机构的高管;
3.不能成为国企高管和法定代表人;
4.从严审核律师、教师、医生、社会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认证从业人员、证券期货从业人员、新闻工作者、导游等资质资格认证申请。
也就是说,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人是考不了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即使已经在相关金融机构、认证机构、国企单位工作的人,工作晋升也将受到限制,担任不了高管,而且也无法通过相关资质资格认证申请。
第二,限制参与荣誉评选。包括:
1.不能参评道德模范等荣誉;
2.身为律师、教师、医生的不能参与行业评先、评优。
第三,限制申请贷款和补贴性资金支持。
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在授信过程中会严格审查授信对象,一旦发现授信对象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一般不会通过贷款申请。另外,申请补贴性资金支持也是一样受到审批限制。
第四,其他一些个人或企业事项需要证监会、质检局、海关总署、财政部等部门进行审批认证时将遭受到审慎性参考。
也就是说,当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人是企业的负责人、高管、财务负责人等,企业在向政府部门申请一些认证时或者申请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政府选聘评审专家时,相关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会严格进行审慎性参考,大大增加了通过审批的难度。
另外对于有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户口簿、证明材料或者有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违法行为的人,还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婚姻是自由的,但不是绝对自由的。如果把婚姻变成了交易或儿戏,那便丧失了婚姻的魅力和意义。同时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名单也会让你榜上有名,招来的不是幸福和财富,而是无尽的麻烦和损失,所以提醒你:婚姻非儿戏,莫让己失信。
来源: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