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怎么赔偿?
九月02
我们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那事实上就是工伤。但是用人单位为了少赔钱甚至不赔钱,就会说我公司给你从来不存在劳动关系,不能算是工伤。出了问题想索赔就很难,其实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我们员工在日常的工作中,要有一种居安思危的意识。注意保留与公司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用人单位为了降低自己的用工风险,提前呢,不给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甚至有的呢钻法律空子,给员工签订《劳务合同》还只保留一份在用人单位,但合同的最后一条都会写上“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时候,你的收取工资的转账流水,缴纳社保的记录,工作证,服务证,工作服,公司的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单位招工的登记表,报名表等等也都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尽量多的去收集一些证据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这样才能更好、更有效的通过法律途径合法维权。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没有给你缴纳社保,但这并不影响你主张社保的赔偿权利,这部分的赔偿金,社保局不出,是需要用人单位来实际赔付的。
一旦受伤,承受着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因工受伤,哪怕是不小心受伤,无论有没有工伤保险,也不论有没有《劳动合同》,接下来我再次向大家陈述,具体接下来你应该怎么做?
1、公司工伤认定。工伤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诊断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2、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申请,劳动者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3、劳动能力鉴定。社保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
4、协商赔偿单位投保工伤保险的社保发放;未投保的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
5、劳动仲裁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如果任何一方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接到属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第二日起10日内向法院起诉。
6、强制执行,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