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为民”惠民生:以高质量立法引领和推动宁夏高质量发展
四月18
“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开展全面集中清理。”去年以来,宁夏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造福人民,全面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宁夏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政府立法全过程,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通过高质量立法保障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宁夏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建立党领导立法的制度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明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统筹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立法协调小组积极协调跟进立法项目和立法事项,及时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聚焦立法质量,完善立法机制,健全立法制度,出台了一批社会发展亟需、人民群众关切的高质量法规规章,全区立法水平稳步提升。
——贯彻先行区建设的时代嘱托,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成为全国首部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行的地方立法。
——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全面推进国家三孩政策落地落实。
同时,在全国率先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全区现行有效的266件地方性法规、204件政府规章、428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897件自治区本级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法治体检”,解决了与上位法不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问题,有效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
来源:司法部微信公众号
搜集整理: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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